公告日期:2019-03-08
公告编号:2019-025
证券代码:834047 证券简称:缔安科技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上海缔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缔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经公司工作人员核查后发现文件内容有误,现公司进行更正如下:
一、具体更正内容:
更正前: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0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137774万
元。
第一百零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对
公司设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对 股东大会负责。
股东大会负责。
公告编号:2019-025
更正后: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95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13.7774万
元。
第一百零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对
公司设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对 股东大会负责。
股东大会负责。
二、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事项未发生其他变化,对于上述更正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上海缔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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