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安科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缔安科技资讯
2018-10-29 18: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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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0-29


证券代码:834047 证券简称:缔安科技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上海缔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15日上午10时00分。

预计会期0.5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1月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1717号T2-603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上海缔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拟为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规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包括但不限于机构投资者、自然人投资者,具体股票发行内容详见《上海缔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
(二)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书>及<关于缔安科技本次发行股份之合作协议>的议案》

本次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书》、《关于缔安科技本次发行股份之合作协议》标准模板的制定,将作为与后续投资者签订协议之用。《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书》约定了认购股份的数量、
认购的价格、出资形式、合同生效条件等相关内容。《关于缔安科技本次发行股份之合作协议》约定了优先认购权、随售权、领售权、股份回购的触发条件、回购方式等相关内容。以上认购协议及合作协议的标准模板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本次股票发行,主要就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数额、股东情况的相应条款予以修改。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签署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重大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投资者签署股份认购合同及相关文件;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股票发行相关事宜;
(3)股票发行工作需要向有关部门递交所有材料的准备、报审;(4)股票发行工作有关部门所有批复文件手续的办理;
(5)股票发行工作备案及股东变更登记工作;
(6)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7)股票发行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8)根据与投资者协商情况、股票发行备案审查的反馈要求,修改或删除特殊投资条款;
(9)股票发行需要办理的其他相关事宜。


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批准本项授权的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监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与主办券商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另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已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支行,银行账号:03002990047)用于本次股票发行。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 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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