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众科技: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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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8 18: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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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5-18

山西清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山西清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山西清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
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整体变更发起设立 的方式设立,在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住所和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名称:山西清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南中环街529号清控创新 基地A座7层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71486667 元。

第四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至2036年。

第五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九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客户为根,服务为本;创新技术,创
造价值。

第十条 许可事项: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事项: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安防设备销售;网络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一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股票托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二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发行的股票一律用股东姓名或名称记名。公司向法人发行的股票,应记载法人名称,不得另立户名或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公司发行股份,现有股东无优先认购权。

第十三条 公司股份面值每股人民币1元,股份总额为71486667股,均为境内非上市人民币普通股,公司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四条 公司发起人为郝奇杰等5名自然人。公司系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15年4月30日,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13,135,079.56元,公司各发起人以截至2015年4月30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13,120,949.88元出资,其中:11,000,000.00元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剩余2,120,949.88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各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额、比例及相关出资情况如下:

序 股东 身份证号 认购方 认购股数 股权 出资时间
号 名称 式 (股) 比例%

1 郝奇杰 140102197010044 净资产 5,272,000 47.93 2009.10.22

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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