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泰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富泰和资讯
2024-12-25 17: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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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2-25


证券代码:834044 证券简称:富泰和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深圳市富泰和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北交所上市
后适用)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深圳市富泰和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深圳市富泰和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内部机构、规范议事方式及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及《深圳市富泰和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受股东会委托,负
责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下设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
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四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机构设置、
召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董事会成员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

第六条 董事会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
士。

第七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
任。

第八条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和罢免,董事长任期三年,可以
连选连任。

第九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外的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

第十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
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十一条 董事因故离职,补选董事任期从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十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管
理公司股权、证券和有关法律文件档案及公司董事会的有关资料,办理信息披露等事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本规则
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任命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

(五)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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