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特营销: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ST立特资讯
2019-06-28 00:00:0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06-28


公告编号:2019-029

证券代码:834036 证券简称:立特营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上海立特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董事胡锦秀因出差未能参加董事会对本议案发表审议表决,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上海立特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特营销”或“公司”),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27,320,113.61元,公司实收股本为23,000,000.00元。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应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原因

1、公司客户经营情况不佳对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造成直接影响。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26,713,419.00元,大部分系2015年至2017年签订的销售合同,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且账龄较长,部分回款不及时致使公司营运资金不足,公司经营基本处于停业状态,因此公司的营业收入下降,2018年度净利润出现了较大亏损。

2、由于公司资金紧张,无法正常支付员工薪酬,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员工集中离职,导致公司管理脱节,业务资料、公司资产、财务及行政人事资料未得到妥善交接,因此导致公司相关资料及信息不完整,业务无法继续开展。

三、采取措施

1、公司通过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定期与客户对账,专人定期催收,减少应收账款额;并且将在签订新合同时通过限定合同条款控制应收账款规模。
2、公司管理层为了应对当前形势,在场景营销、原创内容开发以及社会化媒体运营领域作了投入,导致成本增加;因此公司的营业收入下降,归属于股东净利润出现了较大亏损。若公司不能及时采取措施扩大营业收入,控制成本上升,

公告编号:2019-029

将会导致业绩出现持续下滑的风险。

3、截至报告期内公司已逐步补充已离职高管空缺,保证公司符合基本挂牌以及运作结构。相应措施有一是公司管理层为了应对当前形势,在场景营销、原创内容开发以及社会化媒体运营领域作了投入,希望能为公司扩大整合营销领域而带来新的盈利增长点;二是优化采购政策、物料的循环使用,对项目成本费用进行有效管控,严格预算管理,控制各项支出。

特此公告。

上海立特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8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