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30
公告编号:2020-016
证券代码:834036 证券简称:ST 立特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上海立特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事
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
收到日期:2020 年 6 月 29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6 月 24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上海立特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或公司)
陈振荣,男,1967 年 7 月生,时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胡炯 ,男,1970 年 3 月出生,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0-016
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且
未根据《关于做好挂牌公司等 2019 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20】264 号)的要求发布延期披露年度报告的临时公告及主办券商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意见,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陈振荣、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胡炯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5 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第 6.2 条、第 6.3
条及《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拟决定:
给予上海立特营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给予陈振荣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对胡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陈振荣、董事会秘书胡炯不认同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的原因,会根据要求向处罚下达机构提出正式书面申辩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处罚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编号:2020-016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预计无法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含)前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
票可能存在被停牌及终止挂牌的风险,公司将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五、备查文件目录
《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
上海立特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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