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特营销: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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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8 19: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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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6-28


公告编号:2019-028

证券代码:834036 证券简称:立特营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上海立特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

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接受上海立特营销股份有限公司(经下简称“立特营销”)委托,审计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审亚太审字(2019)020529号),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就上述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无法表示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19)020529号所述:

1、如财务报表附注“6.2”所述,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6,713,419.00元(其中:账面余额40,240,657.00元,坏账准备13,527,238.00元),系2015年至2017年签订的销售合同。由于个别公司我们无法获取函证地址进行函证,且已函证单位并未回函确认余额,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形成债权交易的真实性、计提坏账的充分性。

2、如财务报表附注“6.3”所述,预付款项账面价值8,455,000.00元(其中:账面余额8,900,000.00元,坏账计提445,000.00元),系2017年签订的采购合同。由于我们无法获取相关的合同等资料,函证地址等信息,导致无法执行相关审计程序,故无法判断形成债权交易的真实性、计提坏账的充分性。

3、如财务报表附注“6.7”所述,无形资产—软件使用权期末账面价值1,474,757.69元,由于无法获取与资产现有价值相关的资料,无法判断软件使用权是否存在减值及减值金额。

4、如财务报表附注“6.9”所述,其他非流动资产650,000.00元,账面其他非流动资产记录的系项目开发费,未获取项目相关情况资料(项目介绍、进度、预算、已发生明细),导致无法判断资产的真实性、金额的准确性。


公告编号:2019-028

5、如财务报表附注“6.10”所述,2018年末应付账款余额为13,483.40元,但由于公司较多人员离职,交接过程内部控制存在缺失,可能存在应付款项并未入账的情况,审计无法获取相关证据,无法判断应付账款期末余额的准确性。
6、如财务报表附注“6.11”所述,2018年大部分工资社保月明细无法提供,审计人员经过相关网站进行查询,公司涉及较多的员工诉讼,但无法判断相关判决金额是否已在2018年度财务报表中进行计提,导致无法判断薪酬发生额的真实性、准确性。

7、如财务报表附注“6.20”所述,营业收入为859,337.34元,仅获取合同、回款回单,并未按照收入确认原则获取服务确认单,无法判断收入是否已经完成及金额的准确性。

8、如财务报表附注“6.20”所述,营业成本为服务费736,976.17元,企业仅能提供供应商框架协议,未能获取相关服务费结算清单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这些成本的真实性、准确性。

9、如财务报表附注“6.23”所述,管理费用中中介机构服务费2,869,650.29元,其中2,823,423.89元为上海衣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服务费,仅获取框架协议未获取项目服务清单,无法判断这些成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另外,由于公司较多人员离职,交接过程内部控制存在缺失,可能存在费用已发生并未入账的情况,审计无法获取相关证据,无法判断管理费用的完整性。

10、未能执行的重要审计程序

(1)部分往来款项、银行账款未能获取对方单位的函证地址等信息无法进行函证;

(2)由于企业相关人员离职、资料遗失,无法对2018年的销售循环、采购循环、工薪循环等重要循环进行内控测试检查;

(3)未能与前期的律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且未获取现任律师事务所回函,通过网络信息查询的诉讼情况,无法判断其完整性。

我们无法评估未能执行上述审计程序对立特营销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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