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08
青岛冠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25日9时。
预计会期1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青岛冠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由于对公司承担持续督导职责的主办券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及人员整体转移至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不再保留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资格及业务。经公司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协商,已达成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一致意见,拟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生效。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承接主办券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公司已与承接持续督导职责的主办券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达成签订持续督导协议的一致意见,拟与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和《持续督导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书》,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生效。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四)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决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
(五)审议《关于修订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变更前公司经营范围:电子产品、通信设备、走线架、光纤槽、电缆桥架、光伏太阳能设备、空调、超导暖气片、汽车充电桩、空气净化新风系统、金属表面处理、高低压配电设备及配件的生产、维修、销售;批发、零售:铝材、文化办公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拟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电子产品、通信设备、走线架、光纤槽、电缆桥架、光伏太阳能设备、空调、超导暖气片、取暖设备、水处理设备、水处理设备安装、环保工程配套技术咨询及项目管理、汽车充电桩、空气净化新风系统、金属表面处理、高低压配电设备及配件的生产、维修、销售;批发、零售:铝材、文化办公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以工商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由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拟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前:第十二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通信设备、走线架、光纤槽、电缆桥架、光伏太阳能设备、空调、超导暖气片、汽车充电桩、空气净化新风系统、金属表面处理、高低压配电设备及配件的生产、维修、销售;批发、零售:铝材、文化办公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章程拟修订后:第十二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通信设备、走线架、光纤槽、电缆桥架、光伏太阳能设备、空调、超导暖气片、取暖设备、水处理设备、水处理设备安装、环保工程配套技术咨询及项目管理、汽车充电桩、空气净化新风系统、金属表面处理、高低压配电设备及配件的生产、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审议《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
(1)鉴于公司无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因此2019年需向青岛永泰达科技有限公司租用土地和厂房,预计2019年租金为300,000.00元;(2)为避免公司出现流动资金短缺的情况,公司预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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