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08
青岛冠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12月28日以电话、微信、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起凡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1.议案内容:
由于对公司承担持续督导职责的主办券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及人员整体转移至中国民族证券有
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协商,已达成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一致意见,拟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承接主办券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
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与承接持续督导职责的主办券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达成签订持续督导协议的一致意见,拟与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和《持续督导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书》,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青岛冠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决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变更前公司经营范围:电子产品、通信设备、走线架、光纤槽、电缆桥架、光伏太阳能设备、空调、超导暖气片、汽车充电桩、空气净化新风系统、金属表面处理、高低压配电设备及配件的生产、维修、销售;批发、零售:铝材、文化办公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拟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电子产品、通信设备、走线架、光纤槽、电缆桥架、光伏太阳能设备、空调、超导暖气片、取暖设备水处理设备、水处理设备安装、环保工程配套技术咨询及项目管理、汽车充电桩、空气净化新风系统、金属表面处理、高低压配电设备及配件的生产、维修、销售;批发、零售:铝材、文化办公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以工商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由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拟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前:第十二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通信设备、走线架、光纤槽、电缆桥架、光伏太阳能设备、空调、超导暖气片、汽车充电桩、空气净化新风系统、金属表面处理、高低压配电设备及配件的生产、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章程拟修订后:第十二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通信设备、走线架、光纤槽、电缆桥架、光伏太阳能设备、空调、超导暖气片、取暖设备、水处理设备、水处理设备安装、环保工程配套技术咨询及项目管理、汽车充电桩、空气净化新风系统、金属表面处理、高低压配电设备及配件的生产、维修、销售;批发、零售:铝材、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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