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16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龙华希尔顿逸林酒店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宜潘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已于2019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出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7,245,7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82%。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董事长林宜潘先生汇报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
2.议案表决结果: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监事会主席侯卫峰先生汇报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7,245,70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为梳理2018年度公司各项收支情况及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2018年度审计报告》,编制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7,245,70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及2019年度发展
求是、谨慎稳健的原则编制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7,245,70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审计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7,245,70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0,472,347.26元,截至2018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9,244,311.97元。为促进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基于股东长期利益考虑,对2018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暂不进行分配,也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7,245,70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无。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我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符合《公司法》、《会计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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