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5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5日9时00分。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深圳龙华希尔顿逸林酒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内容:董事长林宜潘先生汇报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
(二)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内容:监事会主席侯卫峰先生汇报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三)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内容:为梳理2018年度公司各项收支情况及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2018年度审计报告》,编制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及2019年度发展战略和计划,在充分考虑现实各项基础、经营能力,并在相关假设的前提下,本着实事求是、谨慎稳健的原则编制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2018年度审计报告》
议案内容: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
(六)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内容: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0,472,347.26元,截至2018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2018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暂不进行分配,也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审议《关于2019年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我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符合《公司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现拟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八)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5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8)和《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9)。
(九)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
议案内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
(一十)审议《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进一步资本市场运作筹划及长期经营发展的需要,结合当前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等内外部因素,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5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一十一)审议《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保护就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事项有异议的股东(暨异议股东,包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但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权益,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前述主体指定的第三方将在一定期限内对异议股东所持公
系统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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