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5
公告编号:2019-028
证券代码:834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情况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八十二条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 第八十二条董事会由五至九名董事组成。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公告编号:2019-028
有助于公司战略发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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