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5
公告编号:2019-025
证券代码:834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银行授信基本情况
为保障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所需,公司2019年度预计拟向国有银行或商业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8,00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授信额度,该额度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年内。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时,银行可能会要求公司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担保、资产抵押、质押公司应收账款等。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等,将构成关联交易。
同时,董事会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宜潘先生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贷款决策权,并与相关银行签署贷款合同、担保合同、质押合同等文件。且以上事项无需另行履行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二、贷款的必要性
上述贷款可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有积极影响。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19-025
2019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文件;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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