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28
公告编号:2018-074
证券代码:834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暨新增股
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概述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公司原定于2019年1月7日上午9:00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因公司控股股东林宜潘先生提出临时提案,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之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暨新增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议案》,现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19年1月14日上午9:00召开。
二、新增临时议案的情况说明
2018年12月2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林宜潘先生提交的《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请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
公告编号:2018-074
行股份之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
2018年12月24日,林宜潘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5,932,8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91%。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林宜潘先生具备提交临时提案的资格,提案时间、提案内容及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股东大会延期后的相应安排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9年1月14日上午9:00
结束时间:2019年1月14日上午12:00
(二)会议登记时间:2019年1月14日上午8:30。
(三)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8日
(四)其他
除会议召开时间,会议登记时间、股权登记日变更外,会议地点、召开方式、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式等其他事项均不变。
五、调整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8-074
(五)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之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文件;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文件;
3、《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
公司对延期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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