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胜科技: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金胜科技资讯
2017-03-14 17:31:59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3-14

公告编号:2017-016



证券代码:834006 证券简称:金胜科技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芜湖金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6年5月1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利润表设置“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计入管理费用。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原计入管理费用的相关税费,自 2016年5月1日起调整计入“税金及附加”。



(三)变更原因



2016年12月3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2016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7-016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3月1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3月10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2)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公司2016年度“税金及附加”项目增加42,098.78元,管理费用减少42,098.78元。



公告编号:2017-016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芜湖金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芜湖金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芜湖金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