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5
公告编号:2022-005
证券代码:834005 证券简称:松湖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东莞市松湖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4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4 月 12 日以面方式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张志勇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志勇代表监事会汇报了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2-005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东莞市松湖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基本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对 2021 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量及重要财务指标进行说明分析,并提出 2022 年公司财务工作内容及指标预算。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2-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东莞市松湖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监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证券服务机构,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监事会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没有异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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