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25
公告编号:2019-011
证券代码:834000 证券简称:国鑫农贷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扬州市邗江区国鑫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8年公司发生向关联方发放贷款的关联交易,关联方支付公司贷款利息合计44,592.72元,包括:陈平4,858.49元;倪天璇6,433.96元;张军3,333.34元;赵娟11,933.93元;张捷18,033.00元。贷款合同情况如下:2018年9月20日,陈平女士向公司贷款30万元,年利率为6%,期间为2018.9.20-2019.3.19;2018年12月18日,倪天璇先生向公司贷款22万元,年利率为6%,期间为
2018.12.18-2019.6.18;2018年4月23日,赵娟女士向公司贷款30万元,年利率为6%,期间为2018.4.23-2019.4.22;2018年9月17日,张军先生向公司贷款20万元,年利率为6%,期间为2018.9.17-2019.9.16;2018年1月23日,张捷先生向公司贷款50万元,年利率为6%,期间为2018.1.23-2019.1.22。
因陈平女士系公司总经理、倪天璇先生系公司监事、赵娟女士系公司财务负责人、张军先生系公司职工监事、张捷先生系公司董事会秘书,故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上述交易发生前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补充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2018年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监事倪天璇为控股股东扬州广电集团会计主管,董事陆建华为控股股东扬州广电集团董事兼总经理,董事朱威东为控股股东扬州广电集团董事兼
公告编号:2019-011
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董事袁文生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扬州报业集团总经理,故关联董事陆建华、朱威东、袁文生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陈平
住所:扬州市邗江区雍华府6幢402室
2.自然人
姓名:倪天璇
住所:扬州市南河下26号138幢303室
3.自然人
姓名:赵娟
住所:扬州市邗江区瘦西湖街道综合村五组38号
4.自然人
姓名:张军
住所:扬州市江都区南苑2村16幢302室
5.自然人
姓名:张捷
住所:扬州市莱茵苑14幢-106室
(二)关联关系
陈平女士系公司总经理、倪天璇先生系公司监事、赵娟女士系公司财务负责人、张军先生系公司职工监事、张捷先生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有失公允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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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2018年9月20日,公司向陈平女士发放贷款30万元,年利率为6%,期间为2018.9.20-2019.3.19。
2、2018年12月18日,公司向倪天璇先生发放贷款22万元,年利率为6%,期间为2018.12.18-2019.6.18。
3、2018年4月23日,公司向赵娟女士发放贷款30万元,年利率为6%,期间为2018.4.23-2019.4.22。
4、2018年9月17日,公司向张军先生发放贷款20万元,年利率为6%,期间为2018.9.17-2019.9.16。
5、2018年1月23日,公司向张捷先生发放贷款50万元,年利率为6%,期间为2018.1.23-2019.1.22。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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