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9
公告编号:2017-043
证券代码:834000 证券简称:国鑫农贷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扬州市邗江区国鑫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扬州市邗江区国鑫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7 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任勇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其他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预计2018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根据对公司2017年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的总结,
预计在2018年将发生如下日常性关联交易:
(1)预计2018年扬州市邗江区国鑫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向股东扬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别借款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借款余额不超过5,000万元,按照不高于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的利率水平和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并支付利息。
公告编号:2017-043
(2)预计2018年扬州市邗江区国鑫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向股东扬州报业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别借款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借款余额不超过10,000万元,按照不高于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的利率水平和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并支付利息。
(3)预计2018年扬州市邗江区国鑫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向股东姜群特别借款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余额不
超过3,000万元,按照不高于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
浮20%的利率水平和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并支付利息。
(4)预计2018年扬州市邗江区国鑫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向股东王健特别借款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余额不
超过2,500万元,按照不高于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
浮20%的利率水平和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并支付利息。
(5)预计2018年扬州市邗江区国鑫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和扬州广播电视总台,扬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合计发生业务宣传、购买办公用品的关联性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按当年各单位产品的市价支付费用。
(6)预计2018年扬州市邗江区国鑫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和扬州日报社,扬州报业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合计发生业务宣传、购买办公用品的关联性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 万元,按当年各单位产品的市价支付费用。
(7)预计2018年扬州市邗江区国鑫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和扬州火晶经贸有限公司累计发生购买办公用品的关联性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万元,按当年各单位产品的市价支付费用。
公告编号:2017-043
2.回避表决情况:公司控股股东扬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东扬州报业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一致行动协议,董事陆建华为扬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董事袁文生为扬州报业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故陆建华、袁文生为议案的关联;董事姜群、王健是本公司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扬州火晶经贸有限公司是公司股东兼董事姜群的配偶所控制,故陆建华、袁文生、姜群、王健为议案的关联董事,均需回避表决。
3.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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