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0
公告编号:2017-010
证券代码:833989 证券简称:太时股份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雅安太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股本状况和资本公积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雅安太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04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的具体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4月20日出具
的大华审字[2017]001425号《审计报告》,2016年度公司实现净利
润2,630,964.05元。截至2016年12月31 日止,公司资本公积累
积共计 10,324,858.31 元,盈余公积 300,545.09 元,未分配利润
2,760,498.53元。
鉴于公司经营规模、资产规模持续扩大,公司预期未来将保持良好发展,提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 公告编号:2017-010
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公司拟以截止目前总股本15,4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转增 6.7012987 股(含税);分配后公司总
股本增至25,720,000 股,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分派结果为准。本次转增使用的资本公积来源为公司股份制改革时净资产折股和股改后增资形成的资本溢价。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涉及个人所得税事宜的,依据《《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0号)政策执行,由获得转增股本的发起人股东缴纳,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认的结果为准。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 2 个月内完成权益分派,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权益分派的有关事宜,并可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就该权益分派事宜办理结果对应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2017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认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最终的方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公告编号:2017-010
三、其他事项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任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尚须经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雅安太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雅安太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雅安太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
雅安太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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