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7
证券代码:833987 证券简称:碧城环保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大连碧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连碧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02月05日审议并通过: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邓金玲、孙菲菲、唐琳、谭清、马骁博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其中邓金玲、孙菲菲、唐琳、谭清为连任董事,马骁博为新任董事。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周维国、牛科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邓春阳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其中邓春阳、周维国、牛科光为连任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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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召开21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实际到会股东4人,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00%。会议由董事长邓金玲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第一次
职工代表大会于2018年02月05日审议并通过:
《关于选举邓春阳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邓春阳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其中邓春阳为连任监事。)
会议通知以内部公示方式送达全体职工。本次会议应出席职工代表5人,实际出席职工代表5人。本次会议由与会职工代表邓春阳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不涉及回避表决。
3.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02月05日审议并通过: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邓金玲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邓金玲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孙菲菲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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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不涉及回避表决。
4.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02月05日审议并通过: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邓春阳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为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不涉及回避表决。
(二)被任免董事人员情况
连任董事兼[董事长、总经理]邓金玲持有公司股份95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95%。
连任董事兼[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孙菲菲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
连任董事唐琳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
连任董事谭清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1%。
新任董事马骁博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
连任监事会主席邓春阳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连任监事周维国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2%。
连任监事牛科光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连/新任职工代表监事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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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发布的《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公司对上述人员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进行了核查。经公司核查,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不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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