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5
证券代码:833984 证券简称:民太安 主办券商:国开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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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不含网络投票
本次会议的其他表决方式为通讯方式。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0 日 10:00-12:00。
2、其他投票方式时间:2023 年 5 月 20 日 10:00-12: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984 民太安 2023 年 5 月 1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香梅路与红荔西路交汇处中投国际商务中心 A 座 18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71,346,033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0,280,761.98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分派现金红利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
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最终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八)审议《关于<总部部门班子及以上人员绩效考核方案(2023)>和<高管及职能部门班子经营激励方案(2023)>的议案》
审议《总部部门班子及以上人员绩效考核方案(2023)》、《高管及职能部门班子经营激励方案(2023)》
(九)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预计 2023 年度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7)。
(十)审议《关于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办理融资的议案》
根据《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同意子公司(民太安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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