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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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 Tu Capital Co., Ltd.
深 圳 市 天 圖 投 資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973)
(1)非執行董事辭任;
(2)建議委任非執行董事;及
(3)董事委員會組成變動
深圳市天圖投資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董事會及其若干董事委員會以下組成變動:
非執行董事辭任
於2024年12月9日,代永波先生(「代先生」)因個人工作安排原因,請求辭任非執行 董事及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成員,其辭任將於新非執行董事獲委任以填補空缺時生 效。代先生已確認,彼與董事會在任何方面並無意見分歧,亦無任何與彼辭任有關 之事宜須提請本公司股東(「股東」)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垂注。 董事會感謝代先生在任期間為本集團作出的寶貴努力及貢獻。
委任非執行董事
董事會欣然宣佈,姚嘉雯女士(「姚女士」)已獲提名為本公司非執行董事候選人,惟須待本公司應屆股東特別大會(「股東特別大會」)審議批准後方可作實。倘建議委任獲得批准,姚女士的任期將自股東特別大會日期起至第三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時止。姚女士之履歷詳情載列如下:
姚女士,32歲,在企業管理行業擁有豐富經驗。姚女士自2020年12月起擔任深圳市碧桂園創新投資有限公司業務董事,自2023年12月起擔任內蒙古塞飛亞農業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監事。姚女士自2017年4月至2020年11月擔任北京市君合律師事務所律師。姚女士於2014年6月獲得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律與金融雙學士學位,並於2017年2月獲得香港城市大學法學博士學位。彼於2014年8月取得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頒發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並於2019年3月取得律師執業證書。
此外,本公司將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審議(其中包括)以下決議案:
待股東批准委任姚女士後,本公司將與彼訂立服務合約。於本次任期屆滿後,其任期可於重選後重續。根據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所確定的董事薪酬標準,建議其固定薪酬為每年300,000港元(或等值人民幣,稅前),該報酬由董事會根據董事會薪酬委員會的建議,並參考其職務、資歷、經驗水平、其將對本公司作出的貢獻而定。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姚女士確認,(i)彼於過去三年並無於本集團擔任任何職務或於其他上市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務;(ii)彼與本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層、主要或控股股東並無任何關係;及(iii)彼並無於本公司股份中持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所界定之任何權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本公司認為,概無任何其他資料須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51(2)(h)至13.51(2)(v)條予以披露,亦無其他事宜須提請股東垂注。姚女士已取得上市規則第3.09D條項下所述法律意見,並知悉其作為上市發行人董事的義務以及向聯交所作出虛假聲明或提供虛假資料的可能後果。
董事委員會組成變動
董事會進一步宣佈,待股東特別大會批准彼獲委任為非執行董事後,姚女士亦已獲提名為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成員,其任期自股東特別大會批准委任彼為非執行董事起生效,直至第三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時止。
股東特別大會及暫停股份過戶登記期間
本公司將舉行股東特別大會以考慮(其中包括)建議委任姚女士為非執行董事。為釐定本公司股東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權利,將由2024年12月24日(星期二)至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包括首尾兩天)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期間將不會進行任何股份過戶登記。
為確保符合資格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並於會上投票,所有股份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須不遲於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下午4時30分前送達(就本公司H股持有人而言)本公司於香港的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或(就本公司未上市股份持有人而言)本公司於中國的辦事處,地址為中國深圳市南山區僑香路4068號智慧廣場B棟1座23樓轉2層。
本公司將於適當時候於本公司及聯交所網站上刊發股東特別大會通函及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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