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12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函[2020]93 号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四新科技应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辅导工作备案报告(第四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江苏四新科技应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四新科技”)委托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辅导机构”)担任其辅导机构。
2019 年 9 月 2 日,四新科技向贵局报送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
备案申请材料,并取得了贵局下发的辅导备案申请受理函。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严格按照《辅导协议》、《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发行人开展了上市辅导工作,现将第四期辅导工作的有关情况向贵局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报告期辅导经过
本次辅导的主要经过如下:
1、辅导小组根据公司对尽职调查清单的反馈,梳理了四新科技的基本情况,重点深度了解其业务与技术情况,并收集相应的基础材料。
2、针对尽职调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对资料的整理情况,辅导小组与四新科技相关人员进行了交流,并督促公司对尽职调查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
规范。
3、对上一期辅导过程中所发现问题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进,并与公司沟通,确保上一期辅导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
(二)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及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情况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承担了本期辅导工作,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欧俊、杨晓、欧宗烩、蔡泽华、袁宇轩对四新科技进行了日常辅导。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四新科技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其代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任职情况
1 曹治平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2 曹添 董事、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南京聚汇通达
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3 朱丽娜 董事
4 季彬 董事
5 顾明扬 董事、董事会秘书
6 王姣 财务总监
7 刘丹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8 赵娟 监事
9 黄伟 监事、核心技术人员
10 张春平 持股 5%以上股东来安开元新兴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
行事务合伙人
(四)辅导的主要内容、辅导方式及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1、辅导内容
在本期辅导过程中,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辅导工作小组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1)开展全面尽职调查,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并针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企业进行交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和规范。
(2)持续督促辅导对象进行证券市场以及公司业务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理解规范运作的必要要求以及公众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3)对公司拟开展的投资项目与公司进行多次沟通,并提出专业意见。
(4)就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造成的影响的相关情况与公司保持沟通,督促公司依法依规复工复产。
2、辅导方式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通过面谈、资料核查、电话会议等多种方式有序开展辅导工作,就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公司沟通,共同拟定整改方案。
3、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按照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对四新科技进行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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