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17
公告编号:2019-048
证券代码:833971 证券简称:四新科技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江苏四新科技应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四新科技应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19 年 9 月 6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44,675,763.72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43,375,083.04 元,本次 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9,971,920 元。
一、 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5,61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人民币现金 2.800000 元。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 个人股东、投资
公告编号:2019-048
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6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80000;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2.520000 元。(如有)
(3)对于 QFII 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 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19 年 9 月 23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9 月 24 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9 月 23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9年 9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 联系方式
公告编号:2019-048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幕府东路 199 号 A22 栋 联系人:顾明扬
电话:025-68970089 传真: 025-68970089
六、 备查文件
《江苏四新科技应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
江苏四新科技应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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