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28
公告编号:2019-040
证券代码:833971 证券简称:四新科技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江苏四新科技应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江苏四新科技应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配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经与现有股东充分沟通,公司审慎研究决定,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并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办理终止挂牌手续。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均为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并将上述《关于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
公告编号:2019-040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承诺及相关说明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就公司申请终止挂牌相关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协商,已就该事项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并将采取保护措施保证异议股东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有效的保障。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出席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虽出席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针对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项有异议的股东作出了承诺,承诺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1、回购对象
(1)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准,未出席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准,出席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关于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有效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
(2)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3)在回购有效限期内按公司公告内容向回购事宜工作组提供
公告编号:2019-040
股东身份证明、持股证明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并书面要求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回购其股票;
(4)未损害公司利益;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2、回购价格拟为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具体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3、异议股东申报股份转让期限为自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至终止挂牌后半个月止;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转让申请,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4、因股票回购事宜正在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中的股东,最终结果以司法裁决结果为准。
三、联系方式
异议股东可就回购事宜与公司联系,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顾明扬
电话:025-68970089
邮箱:norman.gu@sixinche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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