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思软件: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唯思软件资讯
2021-04-09 16: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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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4-09


公告编号:2021-008

证券代码:833953 证券简称:唯思软件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广州唯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措施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广州唯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张文豪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4 月 9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4 月 8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广东证监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出具警示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广州唯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思软件”、“公司”);

张文豪,时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虚增 2017 年收入、利润。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1-008

2017 年 2 月至 6 月期间,公司以发展“夺宝猎人”游戏项目代理人的名义,
收到王某华、雷某等人通过其本人或他人账户转入的 160 万元代理款,公司在有关业务未实际开展的情况下进行了收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有关规定。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 2017 年年报虚增收入(不含税)150.94 万元,虚增利
润 150.94 万元,分别占当期经审计收入 1707.10 万元、净利润 998.34 万元的
8.84%、15.12%,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96 号)第二十条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文豪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96 号)第二十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对公司、张文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劵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1-008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18 号

广州唯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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