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5
证券代码:833948 证券简称:康泰环保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康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2016年8月8日发布的《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规定,江苏康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7年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做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7年8月7日,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
发行股票 6,866,544股,发行价格 5.5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7,937,655.61元。本次股票发行所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
款及补充流动资金。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8月9日全部到帐。缴
存银行为苏州银行泰州分行,帐号为:51733700000050,并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验字[2017]020038号验资报告审验。
公司于2017年9月4日收到《关于江苏康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5409 号),确认公司
本次股票发行6,866,544股,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分公司办理了新增股份的登记,新增股份于2017年9月21日起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2017年9月14日开始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按照规定不存在提前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情况
2017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详见《江苏康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并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帐户。2017年8月9日,认购对象根据认购合同将本次定向发行股份认购款 37,937,655.61元缴纳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帐户。2017年8月15日公司与东吴证券及苏州银行泰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及发行方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取得本次定向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7年8月9日募集资金帐户收到募集资金款项37,937,655.61
元。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2017年9月4日收到《关于江苏康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 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5409号),公司于2017 年9月14日开始使用募集资金,2017年9月14日至2017年12 月31日募集资金帐户共发生支出37,206,375.78元,其中补充 流动资金32,206,375.78元,偿还银行贷款5,000,000.00元, 加上收到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95,132.28元,截止到2017 年12月31日账户内结余资金826,412.11元。具体明细如下: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1 募集资金净额 37,937,655.61
2 减:补充流动资金 32,206,375.78
其中:发放工资 1,218,058.70
公司经营费用 9,584,43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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