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30
公告编号:(2017-038)
证券代码:(833948) 证券简称:(康泰环保)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康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康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8月23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董事鲁永祥、董事李国华委托董事花成巍代为出席);公司监事刘建军、高莹莹、黄华、公司总经理花成巍、董事会秘书庞晓飞、财务负责人黄卫梅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苏州银行泰州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7-038)
议案内容:公司拟向苏州银行泰州分行申请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1500万元,最终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上述贷款额度申请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贷款金额,实际贷款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发生的贷款金额为准。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条件由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提请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
议以下议案:《关于公司向苏州银行泰州分行申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江苏康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江苏康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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