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泰环保: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康泰环保资讯
2017-08-30 16:29:4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8-30

公告编号:2017-039



证券代码:833948 证券简称:康泰环保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康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9月16日上午9:00时



结束时间:2017年9月16日上午11:00时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9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下



公告编号:2017-039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花成巍、陆勤兰、陈娟、曹海燕、徐凡钦。监事:刘建军、高莹莹、黄华。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长 花成巍、财务总监黄卫梅、董秘及信息批露事务负责人庞晓飞



3.江苏苏明律师事务所 李鹏、陈涛律师



(七)会议地点: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鑫泰写字楼16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公司向苏州银行泰州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由法定代表人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委托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股东可以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年9月16日上午7:30至8:30



(三)登记地点:



公告编号:2017-039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鑫泰大厦16楼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庞晓飞联系电话:0523-86833948传真:0523 -



86833948



(二)会议费用:自费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十天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康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江苏康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