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6
证券代码:833942 证券简称:祥源新材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补充确认公司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以及超出年度预计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1、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17年12月19日公司向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魏志祥借款1,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2个月,参
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2018年4月18日公司向股东魏琼借款1,4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2个月,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2、根据《预计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于
2017年 2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公司2017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中,关联方为汉川中盛新材料工贸有限公司,交易类型为房租及水电的预计金额为400,000.00元,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该日常性关联交易已超出年度预计金额,至2017年年底超出金额176,782.35元,需进行补充披露。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魏志祥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持有公司2131万股,持股比例43.18%。
魏琼女士为公司的董事及总经理,持有公司1400万股,持股比
例28.37%。
汉川中盛新材料工贸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志祥之妻弟程实控制的其他公司。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目前有 5名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魏志祥先生、魏琼女士、魏颉女士等3人应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不足表决人数。此议案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公告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魏志祥 武汉市江汉区香港路218号华 - -
氏儒商花园
魏琼 武汉市江岸区兴业路161号香 - -
利庭苑
汉川中盛新材料工 湖北省汉川市经济开发区国光 有限公司 程实
贸有限公司 村霍城大道156号
(二)关联关系
魏志祥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持有公司2131万股,持股比例43.18%;魏琼女士为公司的董事及总经
理,持有公司1400万股,持股比例28.37%。
汉川中盛新材料工贸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志祥之妻弟程实控制的其他公司。
(三)其他事项
无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17年12月19日公司向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魏志祥借款1,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2个
月,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2018年4月18日公司向股东魏琼借
款1,4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2个月,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
率。
2、根据《预计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
于2017年2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公司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中,关联方为汉川中盛新材料工贸有限公司,交易类型为房租及水电的预计金额为400,000.00元,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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