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02
公告编号:2017-035
证券代码:833942 证券简称:祥源新材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于2017年10月31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骆义军先生为公司监事,任期自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会议召开15日前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实际到会股东
5人。到会人持有公司股份49,356,400股,占股份总数的100.00%,
会议由魏志祥先生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数49,356,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二)被任免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新任监事骆义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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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7-035
骆义军先生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其他《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具备任职资格。
(三)任命/免职的原因
鉴于原监事会主席江佑芳、原监事丁毅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监事会提名及资格审查后,选举骆义军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第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上述人员的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的影响
原监事会主席江佑芳、原监事丁毅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本次任命后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上述人员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目录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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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7-035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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