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02
证券代码:833942 证券简称:祥源新材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0月3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魏志祥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49,356,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1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发展公司业务,扩大公司战略布局,提高公司整体实力,提升公司成长性,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广德祥源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德县经济开发区光藻路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魏志祥
经营范围:塑料及橡胶改性材料及制品,发泡材料及相关设备,特种电线电缆材料、汽车线缆材料的科研开发、生产加工销售;高分子新型材料的研发;农用PE膜及农用保温材料,农用渗灌管的科研开发、生产加工销售;自营或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不含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限制禁止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子公司设立的相关注册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356,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2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潘红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1、议案内容
原监事会主席江佑芳、原监事丁毅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潘红女士担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新任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第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在此期间,原监事仍履行监事职务。
潘红女士的个人简历如下:
潘红,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出生,高中学
历,2007年6月至2009年9月任湖北长健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助理,
2014年4月至今任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内勤。
潘红女士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潘红女士与本公司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潘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356,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3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骆义军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1、议案内容
原监事会主席江佑芳、原监事丁毅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骆义军先生担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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