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30
证券代码:833942 证券简称:祥源新材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激励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实施员工持股的目的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实施员工持股激励方案的主要目的是让员工分享公司发展的成果,结成利益、事业、命运的共同体,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地快速发展。具体表现为:
1、建立对公司员工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将激励对象利益与股东价值紧密联系起来,使激励对象的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2、通过本方案的引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体系,吸引、保留和激励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人才。
3、建立“共创、共担、共享”的持股文化。
二、本方案的管理机构
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审议批准本方案的实施、变更和终止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本方案的执行以及必要的调整。
三、本方案的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均在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下属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且领取报酬。
1/6
本方案激励对象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
3、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骨干及业务骨干。
4、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的优秀员工。
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确认,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四、持股方案的股份来源和激励方式
公司将预留在武汉祥源众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祥源众鑫”或“持股平台”)的股份作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公司根据激励对象的职级、岗位重要性、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授予股份数量的上限,分批授予股份。
武汉祥源众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原合伙人向激励对象(即新入伙合伙人)转让其持有的祥源众鑫出资份额并签订《合伙企业出资份额转让协议》,激励对象向转让出资份额合伙人支付出资份额转让款,出资份额转让事宜经工商登记完成后,激励对象成为武汉祥源众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新合伙人,从而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五、股份的授予价格
授予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的股权授予价格以武汉祥源众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份额转让人与激励对象所签订的《合伙企 2/6
业出资份额转让协议》为准。董事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该等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六、激励对象出资的资金来源
被激励对象自行筹措资金认购激励股份,公司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七、激励股份的退出机制
激励对象持有的股份按下面规定的退出方式处理:
1. 公司在A股上市前
(1)出现下面情形之一,持股平台普通合伙人有权取消其激励资格并按原始出资价格回购其持有的合伙企业出资份额。
①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持股平台合伙协议,损害公司或持股平台利益的情形;
②执行职务时的过错,致使公司和持股平台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或受到相关监管部门重大处罚的;
③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④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的;
⑤存在向第三方披露、泄露、讨论或透露关于公司商业、技术及本股权激励方案等保密信息,并用以谋取任何的商业利益;
⑥激励对象未经公司同意,在职期间,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任职或兼职,单独或参与设立、经营其他实体,从事与公司相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3/6
(2)出现下面情形之一,持股平台普通合伙人有权取消其激励资格并按本条款约定的退出回购价格回购其持有的合伙企业出资份额。
①因被公司辞退、辞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
②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