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06
公告编号:2017-018
证券代码:833942 证券简称:祥源新材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汉川市财政局申请无息借款人民币500万元,并由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魏志祥先生及公司董事、总经理魏琼女士提供担保,由公司提供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作为抵押。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汉川市支行申请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壹仟陆佰万元的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由公司土地、房产作为抵押,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魏志祥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魏琼女士为本次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汉川市支行申请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的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由公司土地、房产作为抵押,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魏志祥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魏琼女士为本次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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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7-018
拟申请的授信额度为公司授信期限内向银行申请借款的总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借款金额,公司在办理具体业务时仍需另行与银行签署相应合同,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魏志祥先生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魏琼女士为公司董事及总经理。
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7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讨
论了《关于向财政局申请无息借款并提供担保抵押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续借款并提供担保抵押的议案》,董事魏志祥先生、魏琼女士、魏颉女士为此项议案的关联方,在此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上述议案直接提请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魏志祥 武汉市江汉区香港路 - -
218号
魏琼 武汉市江岸区兴业路 - -
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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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关系
魏志祥先生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股票2,436
万股,持股比例49.36%,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魏琼女士系公司董事、
总经理,持有公司股票1,600万股,持股比例32.42%。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汉川市财政局申请无息借款人民币500
万元,并由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魏志祥先生及公司董事、总经理魏琼女士提供担保,由公司提供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作为抵押。
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汉川市支行申请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壹仟陆佰万元的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由公司土地、房产作为抵押,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魏志祥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魏琼女士为本次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汉川市支行申请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的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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