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康医疗: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御康医疗资讯
2022-06-28 17: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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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6-28


证券代码:833939 证券简称:御康医疗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上海御康医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上海御康医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康医疗”、“公司”)于 2022年 6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御康医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御康医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
制订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三条 公司制订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
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四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订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5.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6.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五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
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公司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六条 利润分配应以每 10 股表述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比例,股本基数应
当以方案实施前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实际股本为准。

第七条 利润分配如涉及扣税的,说明扣税后每 10 股实际分红派息的金额、
数量。

第三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八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和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等因素制订利润分配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3.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公司经营所得利润将首先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4.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情况下, 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是否进行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以及每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母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须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考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具体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第九条 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根据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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