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5
公告编号:2017-039
证券代码:833931 证券简称:华通股份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河南华通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华通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8月15日下午3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淑贤女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本次会议已于2017年7月28日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所做决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表决议案的基本情况和表决情况
会议经全体董事讨论,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在2017年度拟为偃师市华旗实业有限公司
在偃师农商银行办理人民币400万元贷款续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
案》
议案内容:公司在2017年度拟为偃师市华旗实业有限公司在偃师
农商银行办理人民币400万元贷款续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17-03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议案内容:拟于2017年9月5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上述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河南华通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河南华通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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