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0
公告编号:2017-022
证券代码:833931 证券简称:华通股份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河南华通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和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5月8日10时00分
结束时间:2017年5月8日12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17-022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4月28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七)会议地点:河南华通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为洛阳市瑞利鑫电缆电线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情公司公告于2017年4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详见《河南华通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7-020)、《河南华通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 公告编号:2017-022
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 2017年5月8日09时00分—09时30分
(三)登记地点: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 人:李继晓
联系地址:河南省偃师市顾县镇史家湾工业区
电话:0379-67522666
传真:0379-67522688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前十天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河南华通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河南华通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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