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1
证券代码:833913 证券简称:坤鼎集团 主办券商:东方花旗
坤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北京兴农信和商贸有限公司为购买公司子公司北京坤鼎台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发的“台铭国际企业花园”项目的办公楼,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十里河支行借款人民币900万元,借款期限为10年。
北京坤鼎台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上述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保证金质押担保,保证期间为自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十里河支行取得北京兴农信和商贸有限公司所购房产之房屋所有权证及他项权证之日,且北京兴农信和商贸有限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十里河支行的借款余额低于所购房屋价值50%止;质押保证金为45万元。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北京坤鼎台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北京兴农信和商贸有限公司9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兴农信和商贸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胡家垡村甲8号院3号楼6层619室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胡家垡村甲8号院3号楼6层619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传红
主营业务:销售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日用杂货、包装材料、橡胶制品、工艺品(不含文物)、纸制品、建筑材料、服装鞋帽、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器材、皮革制品、文化用品、照明设备、不锈钢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阀门、厨房用具、玻璃制品、钢材、电子元器件、电线电缆、卫生间用具、消防设备、照相器材、体育用品(不含弩)、环保专用设备、摄影器材、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日用品、玩具、化妆品、音响设备及器材、纸制品、办公设备、工艺品(不含文物)、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家用电器、通讯设备、仪器仪表、制冷专用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
设备、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玻璃制品、石材、木材、金属矿石、非金属矿石、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家具、办公用品、针纺织品、化肥、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苗木、金属材料;销售食品。
成立日期:2017年3月3日
2、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2018年9月30日资产总额:7,918,676.91
2018年9月30日负债总额:1,147,698.78
2018年9月30日净资产:6,770,978.13
截止2018年9月30日营业收入:5,560,430.36
截止2018年9月30日税前利润:193,494.00
截止2018年9月30日净利润:174,144.6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北京坤鼎台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十里河支行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阶段性)
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十里河支行取得北京兴农信和商贸有限公司所购房产之房屋所有权证及他项权证之日。质押保证金为45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被担保人的银行贷款用于支付被担保人购买保证人北京坤鼎台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发的“台铭国际企业花园”项目的办公楼,除北京坤鼎台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外,北京兴农信和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传红及其配偶向长春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公司董事会在考虑该担保风险可控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同意上述担保。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且担保措施非单一化,该担保事项不会为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担保风险可控、风险较低。
(三)对公司的影响
该担保风险可控,风险较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会为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项目 金额/万元 比例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13,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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