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1
公告编号:2018-107
证券代码:833913 证券简称:坤鼎集团 主办券商:东方花旗
坤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
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新影乐视(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购买公司子公司北京坤鼎台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发的“台铭国际企业花园”项目的办公楼,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十里河支行借款人民币380万元,借款期限为10年。
北京坤鼎台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上述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保证金质押担保,保证期间为自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十里河支行取得新影乐视(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所购房产之房屋所有权证及他项权证之日,且新影乐视(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十里河支行的借款余额低于所购房屋价值50%止;质押保证金为38万元。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18-107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北京坤鼎台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新影乐视(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38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新影乐视(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朱家垡村西900号院6号楼1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朱家垡村西900号院6号楼1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苗全旺
主营业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从事文化经纪业务。
成立日期:2014年4月9日
2、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2018年10月31日资产总额:5,005,035.12
2018年10月31日负债总额:8,689.20
2018年10月31日净资产:4,996,345.92
截至2018年10月31日营业收入:4,854,368.93
公告编号:2018-107
截至2018年10月31日税前利润:513,689.47
截至2018年10月31日净利润:385,267.1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北京坤鼎台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十里河支行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阶段性)
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十里河支行取得新影乐视(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所购房产之房屋所有权证及他项权证之日。质押保证金为38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被担保人的银行贷款用于支付被担保人购买保证人北京坤鼎台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发的“台铭国际企业花园”项目的办公楼,除北京坤鼎台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外,新影乐视(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苗全旺提供个人无限责任保证。公司董事会在考虑该担保风险可控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同意上述担保。(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且担保措施非单一化,该担保
公告编号:2018-107
事项不会为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担保风险可控、风险较低。
(三)对公司的影响
该担保风险可控,风险较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会为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项目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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