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科斯:委托理财的公告
ST比科斯资讯
2024-04-25 18:3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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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09

证券代码:833908 证券简称:比科斯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深圳比科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利用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包括本币和外币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提高公司的整体收益。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单笔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总额不超过 4 亿
元。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365 天。(四) 委托理财期限

投资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365 天。
(五)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24-009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委托理财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此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受到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为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公司财务部具体负责理财工作,并安排具体财务人员持续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确保产品流动性与安全性。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运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比科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深圳比科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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