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22
公告编号:2024-001
证券代码:833908 证券简称:比科斯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深圳比科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二级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进新投资者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纳利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利新材)根据发展需要,拟进行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飞耀(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人”)拟向纳利新材投资 400 万元人民币认购新增的 1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以取得本次增资完成后纳利新材10%的股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纳利新材注册资本由 9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1,000 万元人
民币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纳利光学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利光学”)持股比例由 44.44%变为 40%。纳利新材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纳利新材本次增资系引进新投资者,公司未丧失控制权,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24-001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交易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即可。2024 年 1 月 22 日本次交易已经公司总经
理审批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需申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飞耀(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华社区梅龙大道 2113 号卫东龙商务大厦 B
座 808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华社区梅龙大道 2113 号卫东龙商务大厦 B 座 808
注册资本:1,000,000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法定代表人:石蕾
公告编号:2024-001
控股股东:蔡秋莲
实际控制人:蔡秋莲
关联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增资情况说明
投资人拟向纳利新材投资400万元人民币认购新增的1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以取得本次增资完成后纳利新材 10%的股权。
2. 投资标的的经营和财务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市纳利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账面价值
为 0 元、负债总额账面价值为 0 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0 元。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增资的出资来源是飞耀(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自有资金。四、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对外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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