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07
公告编号:2023-021
证券代码:833908 证券简称:比科斯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深圳比科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辞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于 2023 年 7 月 6 日收到监事会主席朱浪花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自
2023 年 7 月 6 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
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继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
本公司监事会于 2023 年 7 月 6 日收到监事朱浪花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继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
本公司监事会于 2023 年 7 月 6 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刘素丽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
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继续担任人力行政经理职务。
(二)辞职原因
朱浪花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刘素丽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二、上述人员的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
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公告编号:2023-021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朱浪花女士、刘素丽女士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朱浪花女士、刘素丽女士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将在 2 个月内完成监事补选。(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朱浪花女士、刘素丽女士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及业务开展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对朱浪花女士、刘素丽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1、朱浪花女士的《辞职信》;
2、刘素丽女士的《辞职信》。
深圳比科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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