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4
公告编号:2019-025
证券代码:833888 证券简称:华普永明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提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22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胡剑峰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届满止,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
本次会议召开10日前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实际到会监事3人。
会议由章子奇主持。
本次提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提名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否
(二)被任免董监高人员情况
被提名监事胡剑峰持有公司股份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提名原因
鉴于原监事余强先生因工作调整,于2019年4月22日辞去监事一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提名胡剑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四)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公告编号:2019-025
胡剑峰,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12至2009.10任浙江川崎茶业机械有限公司行政人事专员,2009.10至2011.8任浙江华银非织造布有限公司总经办副主任,2011.12至2012.6任浙江东方百富袜业制造有限公司行政主管,2012.8至2014.10任浙江中财型材有限责任公司人事行政部副经理,2014.11月至今任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工会主席。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提名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上述人员的提名,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余强的《辞职报告》
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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