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4
公告编号:2019-023
证券代码:833888 证券简称:华普永明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情况
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四条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5,340.20第四条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7,680.00
万元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公司股份总数为5,340.20万第十六条公司股份总数为7,680.00万
股,全部为普通股。 股,全部为普通股。
公告编号:2019-023
第一百六十四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第一百六十四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者邮寄会议通知,以专人送出、传真、公告或
方式进行。 者邮寄方式进行。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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