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22
公告编号:2017-037
证券代码:833888 证券简称:华普永明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本次会议召开不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12月07日09时00分
结束时间:2017年12月07日10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17-037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2月05日,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周琳。
(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 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
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
户卡和持股凭证;
4、 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
公告编号:2017-037
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
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5、 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
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年12月07日08时30分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康中路18号3幢2 层北
邮政编码:310015
联系 人:周琳
联系电话:0571-88385355
传 真:0571-87290785
电子邮箱:zl@hpwin.com
(二)会议费用: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