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江春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春宇电子资讯
2015-07-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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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7-29



苏州吴江春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申报稿)

推荐主办券商:

注册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

一、无实际控制人风险

中宇(香港)持有公司95.0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宇(香港)最大股东谢深彦持股17.3%,有亲属关系的股东巫杨文文和巫大宇合计持股27.8%。中宇(香港)股东之间没有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或相关表决权委托行使的协议,目前中宇(香港)任何单一股东均无法通过行使表决权单独控制股东大会或对股东大会产生决定性影响,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缺位,控股股东股权结构过于分散可能带来管理风险,若各股东意见分歧,则会带来公司经营、决策效率延缓等风险。

二、生产环节超出环境影响登记风险

公司设立时,吴江市环境保护局对公司环境影响登记表内容批复同意,公司设立至今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应客户需要,自行进行部分喷漆工作。该喷漆工序超出了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工序范围,未经环保部门的审批验收,存在不符合相关环境保护规定的情形。截止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已经停止相关烤漆喷涂工作,相关设备已经拆除,全部烤漆喷涂业务已经外包给具备环保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完成。公司控股股东中宇(香港)承诺,公司存续期间,如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公司因烤漆车间经营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缴纳罚款、停产而造成损失的,由中宇(香港)全额承担。若将来为公司提供喷漆外包业务的企业因违法环保的相关规定而受到环保部门的处罚,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已经制定了安全生产制度,报告期内也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的情形,但由于公司生产工序主要是金属加工相关的折弯、冲压、焊接、打磨等,均为工伤事故易发工种。报告期内,公司共发生工伤事故27起。公司至今为止虽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但如工伤类

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若将来发生较大工伤事故,则存在工伤赔偿风险。

四、违章搭建被拆除的风险

公司目前存在违章搭建的铁皮顶棚约5,400平方米,建造成本共计84.04万元。

上述违章建筑未取得产权证。未来若因违章搭建而被强制拆除,上述违章搭建虽不属于主要生产场所,但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五、公司治理机制的风险

由于公司刚完成股份改制工作,目前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完整建立的时间较短,公司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后,新的制度将对公司治理提出更高的要求,而公司管理层对于新制度仍在学习和理解之中,对于新制度的贯彻、执行水平仍需进一步的提高,其持续良好运行也需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因此,公司未来经营中存在因内部管理不适应发展需要,而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风险。

六、市场风险

国内钣金生产加工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市场集中度低。此外,国内企业研发能力薄弱,与国外先进技术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差距。国内企业在中低端产品具有一定的规模和行业竞争力,但利润率较低。随着国外知名企业不断进入国内市场,挤占市场份额,行业竞争将愈发激烈,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七、客户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5名客户的销售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8.27%、80.59%和92.42%,对中达系公司和中鼎系公司的销售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6.65%、51.46%和44.74%,公司客户相对集中,其中中达系和中鼎系为公司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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