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森园林: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一森股份资讯
2017-05-18 19: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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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5-18

证券简称:一森园林 证券代码:833881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河北一森园林绿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北一森园林绿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三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合法权益的原则。



(二)合法、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等监管机构颁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对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所有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将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与方式



第五条投资者关系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三)公司依法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文化建设;



(六)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六条公司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及时、深入和广泛的沟通,并借助互联网等便捷方式,提高沟通效率、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七条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及通函(如适用);



(二)股东大会;



(三)公司网站;



(四)电话咨询;



(五)媒体采访和报道;



(六)邮寄资料;



(七)实地考察和现场参观;



(八)广告和其他宣传资料;



(九)走访投资者。



第四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及工作职责



第八条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主管负责人。



第九条董事长、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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