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18
公告编号:2017-014
证券简称:一森园林 证券代码:833881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河北一森园林绿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零一四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1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主持和通知......3
第四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出席......4
第五章 董事会议事和表决程序......5
第六章 董事会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7
第七章 附则......9
河北一森园林绿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河北一森园林绿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和科学决策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河北一森园林绿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地位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董事会受股东大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组成人数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等事宜。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
使决策权。
第二章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六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七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八条 定期会议的议案
河北一森园林绿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九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秘书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董事会秘书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
河北一森园林绿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主持和通知
第十一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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