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23
公告编号:2016-019
证券代码:833880 证券简称:中城投资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上海中城联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中城联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
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6年12月30日开
始支付 2015年12月30日至 2016年12月29日期间利息,现将有
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概览
(一)债券名称:上海中城联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二)债券简称:15中城01
(三)债券代码:125601
(四)发行人:上海中城联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五)发行总额:人民币30,000万元
(六)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3年
(七)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以非公开方式发行
(八)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6.90%
二、本期债券本次付息情况
(一)本次付息计息期限: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12月
29日。
(二)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6.90%。
(三)债权登记日:2016年12月29日。
公告编号:2016-019
(四)除息交易日:2016年12月30日。
(五)债券付息日:2016年12月30日。
(六)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三、利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6.90%。每手面值1,000元的本期债券派发利
息为69.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
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55.2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含QFII、RQFII)
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00元派发利息62.10元。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对象为截止2016年12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册的全体债券持有人。2016年12月29日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6年12月29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五、付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 户。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的本次利息 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上海分 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公告编号:2016-019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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