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汇股份:股份冻结的公告
灵汇股份资讯
2024-01-05 18:3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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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1-05


公告编号:2024-034

证券代码:833864 证券简称:灵汇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灵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份冻结概述
(一)基本情况

股东王必松持有公司股份 24,088,890 股被冻结,占公司总股本 42.1282%。
在本次冻结的股份中,18,066,668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6,022,222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冻结期限为 2023 年 12 月 25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24 日止。

本次实际控制人股份冻结事项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股份冻结。
(二)本次股份冻结的原因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王必松先生的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必松先生持有的 24,088,890 股权因其与原告浙江台州天堂硅谷合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就相关合同纠纷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据“(2023)浙 0106 执费207 号”法律文书予以司法冻结。

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尚无上述股份司法冻结明细。
(三)股份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包括本次冻结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份冻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产生影响。


公告编号:2024-034

二、股份冻结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王必松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兼总经理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24,088,890、42.1282%

限售股份数及占比:18,066,668、31.596%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24,088,890、42.1282%
三、备查文件目录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送达回证》

灵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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